交通肇事的问题``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6/08 02:22:57
1、广泛征求意见。2、尽量从法律角度来讲。3、希望懂司法程序的人发言。
事情概况:
我的朋友是一名驾驶员,承包一辆出租车,在无醉酒、超速情况下,撞到路边倒垃圾的人,肇事后,他马上讲伤者送到医院,并联系车主,车主到医院见到伤者后,我朋友离开了医院,后来交警队在传唤过程中,我朋友一直没出现。经过鉴定,伤者为一级伤残,在治疗过程中,医疗费均是车主付的。在08年12月份,伤者委托家人将车主及我朋友告上法院,要求给付赔偿金31万元。而且我的朋友在法院出庭时被市公安局按肇事逃逸罪刑事拘留。事后在经过我多方了解,伤者并没有达到一级伤残的程度。
请问:
1、伤者要求赔偿金31万元是否合理。
2、市公安局按肇事逃逸罪将他刑事拘留是否合理。
3、如果申请伤残等级从新鉴定,将原有鉴定结论推翻的可能性有多大。
4、一般交通肇事在办案单位那一个环节活动比较恰当。
恳请希望逐条回答,谢谢援助。

1.金额可以商量,也可以上诉
2.逃逸最不合理
3。重新鉴定反叛可能性不大
4.直接找最大的

其实这个东西,他肯定有一点关系了

要看你自己做梦能活动一下了

明眼人看出的东西不一定是能判断正确的

希望LZ能够逢凶化吉

1:赔偿金也有可能赔少了,那东西跟家里的情况、伤者的性别、伤者是否是家里收入的主要来源等等很多东西参考。
2:最主要的是 绝对不能背上肇事逃逸罪。背上就是全责,这辈子就只能给对方打工了。如果你朋友在离开医院后,交警传唤中一直没出面,而是由车主或任何一个代表出面认可、并努力解决此问题的话,交警就无权判定他是肇事逃逸!
3:那要看你初次鉴定的部门是市的还是省的。如果是这两者之下的部门,推翻的几率就很大。如果是省的,基本上就是终审!
4:如果你一定想活动,去找办案民警,尽可能的减小他的责任,那对你们就是最好的!

几点建议及问题

1:去了解一下对方的情况,看看对方有没有什么背景,知己知彼!
2:当时出事的道路有多宽?出事地点详细状况,这我不知道,无法帮你判定责任大小
3:他告车主及你朋友 对你们来说是件好事,那样程序只会更复杂,对他不利。
按简单的说,应该直接告车主,而后由车主对司机进行追偿。
4:如果交警判定对方全责,你方最多要负10%的对方医疗费,(5000元上限)
这是交强险的规定!
5:如果你确定对方并没有达到一级伤残的程度,就一定要要求重新鉴定!

这个社会就是默默黑的!
只要你不构成肇事逃逸,那就可以让保险公司赔付这笔钱!(问题是,你的车做足保险了吗?)

应当委托律师抓紧时间维权。